刷微信偶遇被执行人,刷眼力再遇执行目标!
执行干警在刷微信讯息时刷到自己一直寻找的被执行人,接着一而再再而三地“遇见”,到底是什么样的体验?
日常刷微信讯息
发现被执行人车辆
近日,新昌县法院执行干警张警官像往常一样浏览微信公众号信息,打开交警部门“开车打电话”交通违章曝光信息时,觉得其中一个车辆信息和车主姓名特别熟悉。
张警官打开系统查找后果然印证了自己的“第六感”,原来这正是自己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翁某。
翁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。2019年1月,该案进入执行程序,标的额20余万元。执行过程中,双方达成和解,翁某先履行6万元,剩余14余万元分期履行。但之后翁某未按约履行,并一直避而不见。法院经实地走访后也未发现翁某的行踪。
在日常工作中,有着多年执行工作的张警官在翻阅公众号消息、其他部门对外公示信息时都会比较留心,“说不定也能从中挖到被执行人一些财产线索。”
多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对人名、车牌等有着特殊的“第六感”。果然,这一次还真的找到了。新昌法院立即向交警部门发出协助,寻找翁某的车辆行踪。
再次“偶遇”,锁定!
没想到的是,就在张警官发现被执行人车辆后的没几天,与同事在前往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另案执行的路上,竟再次“偶遇”了翁某的黑色轿车。张警官和同事当即决定跟在车辆后面,更巧的是,对方的目的地也是服务中心。
下车后,张警官发现驾驶司机非翁某本人,在核实情况后当即扣押了该车辆。
车辆被扣押的第二天,被执行人翁某出现了。
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教育,告知其逃避执行需承担的后果。翁某承认了自己逃避履行的错误,表示尽快筹钱还款。
针对翁某之前不配合执行的行为,新昌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。翁某当场缴纳了罚款。截至4月22日,被执行人翁某将14余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。
多次“偶遇”,却不是“偶然”
似是巧合,却不仅仅是巧合!
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始终是“避不开”的!
编|执行小编团队
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
来源:新昌县人民法院
长按二维码加入“浙江天平”